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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蜂巢添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23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 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4)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可向办理业务的销售机构咨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1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由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将自2023年11月21日(含)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对该部分基金实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
1.适用基金
2.费率优惠内容
注: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
自2023年11月21日(含)起,结束日期以宁波银行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后续本公司新增通过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该基金费率优惠活动以宁波银行公告为准。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3.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宁波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开展时间及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宁波银行的有关公告。
5.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及宁波银行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具体途径如下: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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