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3月11日(含)起开通公司旗下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如最短持有期、暂停申购等)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一、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办理日常转换转入、转换转出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业务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转换业务规则
(一)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a.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b.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为: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a.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b.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c.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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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金申购、赎回费率请参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3)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转出、转入基金的成交价格以申请受理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依据。若投资者转换申请在规定交易时间后,则该申请受理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基金管理人可对投资者转换份额进行合理限额规定,如单个投资者单笔最低转换份额、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等。基金管理人在不影响基金持有人实际利益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出/转入份额限制。
(5)基金账户冻结期间,基金转换申请无效。
(6)投资者在申请基金转换转出时,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转出,在某一销售机构处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仅限于在该销售机构处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单只基金设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如前/后端收费,则投资者在申请转换转出时,应指定转出份额的收费方式归属,每种收费方式下可转出的份额仅限于在该销售机构持有的该收费(前端收费或后端收费)方式下持有的基金份额。
(7)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采用“先进先出”原则确认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即先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先转出。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8)若基金转换申请日发生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决定部分延期赎回的,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9)投资者T日提交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T+1日进行确认,T+2日投资者可至销售机构处查询转入确认份额。
(10)基金转换以转换申请受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11)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转出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个交易账户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三、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机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一)直销机构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00-3783
公司网址:
(二)代销机构
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开通由其代销的本公司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及业务规则。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783,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为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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