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一男子炫车技失控撞上烧烤摊!二审宣判

摘要: 2022年6月,位于苏州太湖边的渔洋山风景区附近发生一起事故,一名21岁男子为炫耀车技驾驶轿车超速过弯失控撞上路边一处烧烤摊,造成一人重伤、多人轻伤及车辆、公共设施损坏。11月1日...

2022年6月,位于苏州太湖边的渔洋山风景区附近发生一起事故,一名21岁男子为炫耀车技驾驶轿车超速过弯失控撞上路边一处烧烤摊,造成一人重伤、多人轻伤及车辆、公共设施损坏。11月1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该案已于近日作出二审判决,该男子因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高速过弯失控撞上烧烤摊,造成多人受伤

2022年6月26日晚上,在苏州工作的夏某驾驶一辆鲁F牌照的轿车,带着两名同事从工作地点出发前往该市吴中区的渔洋山风景区。大约晚上9点,三人到达渔洋山的一处观景台附近停车,并下车游玩。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当天晚上9点56分,夏某和同事回到车上,夏某驾驶轿车沿道路行驶至观景台以南路段后掉头,在限速为30km/h的渔洋山环路路段超速驾驶,后为寻求刺激,在一处94度急弯、坡度落差约15米且有大量人员聚集的路段,以102-103km/h的速度过弯,车辆偏离至对向车道,逼近观景台人员聚集处,引发人员恐慌。

夏某、白某觉得很刺激,白某提出再来一次,夏某为逞强及炫耀车技,随即掉转车头返回观景台以南再次掉头,于9点59分左右以93-94km/h的速度再次尝试过弯。不过这一次,夏某驾驶的车辆失控并冲破道路左侧钢丝绳护栏,冲向路旁观景台上聚集的人群及车辆。

江苏苏州一男子炫车技失控撞上烧烤摊!二审宣判

车辆失控冲向路边瞬间

这起事故发生后,引发社会关注。据当时的警方通报和媒体报道,事故发生在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环太湖路渔洋山景区门口隧道外,夏某驾车拐弯时失控撞向路边烧烤摊位,致多人受伤,初步检测排除夏某酒驾、毒驾。在现场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事故撞击发生后有人倒地,现场一片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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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击后现场一片混乱

后经经鉴定,这起事故造成1人重伤、3人轻伤、1人轻微伤,另有多人受到不同程度人体损伤。此外,还造成多部车辆和缆索护栏等公共设施损坏。

案发后,夏某拨打110电话报警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二审: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六年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夏某已经预见在公共道路上驾驶车辆高速过弯可能引发危及他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仍轻信可以避免,继续实施上述危险行为,并致1人重伤、多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夏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罪行,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夏某及其家属一、二审期间自愿缴纳部分赔偿款,量刑时酌情考虑。

法院认为,夏某因首次超速过弯成功的亢奋加之同事提议起哄和烘托气氛,产生了为炫技寻求刺激而再次超速过弯的想法,以上便是其产生对自己车技过于自信想法的基础,认定其主观上过于自信的过失具有事实依据。

本案仅发生一次碰撞行为,缺乏充分证据证明夏某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放任态度,难以认定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直接或间接故意,认定夏某的主观方面系过于自信的过失符合本案客观情况且有事实依据。

近日,苏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夏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该案辩护人、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的冯斐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此类案件认定行为人属于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应考虑的客观因素要包括事故是否属于一次性撞击、行为地点是否在繁华人多路段、车速如何、事故发生时行为人是否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事故发生后的情绪、表现等。而在该案中,被告人肇事时的心态、案发第一时间下车救人、报警请求救援、主动自首等通过充分的客观证据予以印证,二审法院作出了准确的定罪量刑。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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