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许多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在看房后便向客户收取一定数额的“诚意金”,看似符合“程序”的交易,却隐藏巨大的风险。近日,重庆渝北区马女士便遭遇了“诚意金”诈骗。20...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许多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在看房后便向客户收取一定数额的“诚意金”,看似符合“程序”的交易,却隐藏巨大的风险。近日,重庆渝北区马女士便遭遇了“诚意金”诈骗。
2024年8月,渝北区公安分局新牌坊派出所接到马女士报警,其称今年6月在渝北区一房产中介购买一门面过程中,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买卖承诺书,约定于月底签订门面转让合同,并按中介人员陈某的要求,向业主方支付了20万元诚意金。如今已过去整整2个月,连业主的面都未曾见,更别说签订门面转让合同。马女士向中介人员陈某咨询,却得到相关钱款已转账给业主的答复,拒绝归还20万元诚意金。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陈某并未得到业主李某的门面买卖委托,也未将20万元诚意金转给李某,而是用于个人资金周转。通过调查取证,10月15日,民警将嫌疑人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到案后,陈某对其伪造相关资料骗取马女士20万元诚意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万元诚意金也已被依法追缴并返还给马女士。
警方提醒,房地产中介公司向购房者收取“诚意金”“意向金”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购房者在与中介签订协议前,要逐项看清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内容,切勿轻易向中介支付“诚意金”等款项。如确需支付,购房者应在支付前与中介明确退还条件,以免因此造成损失。
【来源:渝北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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