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浩丰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简称将变为“ST浩丰”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10月27日,浩丰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0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和多名时任高管被罚,拟罚款金额合计达680万元。同时, 股票简称将变更为“ST浩丰”,并停牌一天。
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拟合计被罚680万元
去年12月,浩丰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0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0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浩丰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三、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四、对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以上拟罚款金额合计达680万元。
股票简称变更为“ST浩丰”,停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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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公告显示,由于公司收到前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 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该公司股票自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10月29日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股票自10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浩丰科技”变更为“ST浩丰”。
浩丰科技表示,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运营风险,确保合规。
资料显示,浩丰科技主营业务是向大型客户提供从基础设施到业务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业务主要聚焦在数字金融、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智安全、酒店传媒等业务领域。
今年前三季度, 浩丰科技实现营收2.73亿元,同比下降34.49%;归母净利润为591万元,同比下降56.64%。截至9月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27万户。
10月25日收盘,浩丰科技每股报7.17元,下跌2.18%,最新市值为26亿元。
编辑:小茉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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