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2日电(林彦君)出入国(边)境要严格遵守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境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连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偷越国境罪案件。
连江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31日,被告人邱某亨伙同被告人邱某伟、邱某华、邱某正,未持有合法有效出入境证件,从福州乘坐飞机到云南昆明,后以转乘汽车、徒步爬山的方式偷越中国-缅甸国境线后进入缅甸果敢境内。2019年9月15日,被告人邱某华从缅甸偷越国境回国。2020年3月11日,被告人邱某正从缅甸偷越国境回国。2020年6月1日,被告人邱某亨从云南省南伞口岸入境投案。2021年2月6日,被告人邱某伟从云南省南伞口岸入境投案。2023年3月24日,被告人邱某华、邱某正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当地公安局接受调查。
连江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亨、邱某伟、邱某华、邱某正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判决被告人邱某亨、邱某伟、邱某华、邱某正犯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说法,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高发,大量不法分子在境外形成诈骗集团进行流水线式电信诈骗,其中以缅甸为典型。诈骗集团打着高薪的旗号吸引一些人前往缅甸“淘金”,一旦贪图高薪偷越国(边)境前往,不但容易掉进非法组织的陷阱导致人财两空,同时等待你的可能就是法律的制裁。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规,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年来,连江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断卡”行动,有力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依法严惩偷越国(边)境犯罪,切实维护国边境安全。2023年共审结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24件57人,审结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2件120人,其中审结的被告人郑某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入选“榕城e治理”网络空间治理十佳优秀案例。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定期深入社区、村居、学校等地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作用,形成“审结一案,治理一片”法治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下一步,连江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凝聚工作合力,大力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为维护连江县社会安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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