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泸州女罪犯“4年生3胎多次暂予监外执行”引发热议。11月19日,南都记者从泸州市龙马潭区妇联了解到,女罪犯的小孩身心都很健康,至于女罪犯的处置情况要看法院下一步决定。
相关公示。
南都此前报道,四川一女罪犯邱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刑,4年时间内3次怀孕生育小孩,经申请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今年10月,邱某又以哺乳期为由向法院提交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法院对此立案后进行公示。目前邱某仍在家监外执行。
11月19日,南都记者从女罪犯所在地的泸州市龙马潭区妇联了解到,当地妇联已经获悉情况,并对此开展调查。目前,小孩身心都很健康,也有人照顾,至于女罪犯的处置情况要看法院下一步决定。
据公开信息,女犯因怀孕、哺乳而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例并非少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邓刚告诉南都记者,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可被暂予监外执行,这是基于她们的特殊身体状况及婴儿成长需求,立法对其做出了特殊规定,体现了刑罚制度对人性的关怀和对生命的尊重。
北京市隆安(广州)律所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陈伟杰表示,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案例,个别罪犯利用制度漏洞逃避收监执行。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2024年3月有媒体报道,上海2名女子在商场偷衣服卖钱,后发现可利用反复怀孕得到监外执行,随后一女子连续生育3胎,另一女子连续生育4胎,被暂予监外执行。最终,被发现利用怀孕恶意规避收监执行后,连同盗窃罪,2人分别被法院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和1年有期徒刑。
2024年6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公布一案例。女子陈某有多次毒品犯罪前科,2022年6月,陈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陈某怀孕,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未曾想到,陈某在监外执行期间仍在贩毒,甚至通过微信向他人表示:“你在家可以通过电话给我找几个业务,一个提成给你20%。”实情被发现后,新罪合并前罪,法院决定对陈某依法从重处罚,执行有期徒刑8年。
陈伟杰认为,相关案例中,女犯通过连续怀孕和哺乳来申请监外执行,可能是利用了法律对怀孕妇女的特殊关怀政策来逃避刑罚执行,对此可通过立法修法和加强监管来解决。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薛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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