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本公号发出题为《关于影评人抄袭的二三事及我的明誓》一文(详情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之后收到了一些反馈信息,比较有代表性的意见截图如下:
根据反馈可以看出两点,首先大家是支持我反对抄袭的,其次,关于抄袭的人具体是谁,因为我在原文中没有具体指出,所以依然被认为是一种“纵容”,虽然我知道一些关注我朋友圈动态的朋友大致可以猜测出来,虽然我也解释了不具名的原因,但是我后来又收到了相关留言如下:
鉴于此,我觉得自己不进一步将此事进行到底反而显得自己心虚和惺惺作态了,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正式公布我在文中所指的抄袭者姓名,那就是独立鱼和刘小黛两位。
关于刘小黛抄袭一事比较简单,有去年9月份的微信截图为证:
正如我在先前的那篇文章所指出的,刘小黛这个事情经朋友沟通以她删除文章作为结束我并没有深究,而且自己也早已淡忘了,要不是前两天正好与两位年轻朋友又聊到她,因为她刚刚又侵犯到了他们的权益,而且在沟通中态度嚣张。据我的朋友讲,目前她已经是国内某些比较有影响的影展的选片人了,不少更年轻的读者因为缺少分辨力而相信类似她这样的所谓影评人,也有一些媒体和影视行业中人明知其不堪但还是或明或暗的与之合作,正是基于以上乱象,我才又旧事重提。
尽管她抄袭的文章在被我揭发后第一时间删除了,但后来的种种迹象表明,她并未真心改过!而影评人之所以被看成是“寄生虫”(我曾亲耳听到一位导演这么说),就是因为在这个圈子里像刘小黛这样的等而下之者众,大家对此都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应该一味纵容!
当然也有人或许认为我这是小题大做,我本人之前又何尝不是这样没心没肺一笑了之呢?想当初,因为在学校当老师的缘故我就在批改作业的时候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引得家人都以为我出了什么毛病,因为一个学生的作业竟然完全是抄袭自我本人的一篇影评,那个时候我真的一点都没有生气,而只是觉得荒诞!
但是现在我不再这样认为了,而是更多的体会到一种悲哀和愤怒!因为所有的罪恶都是聚沙成塔,这个民族的一切都像电影《霸王别姬》里所说,“是我们自己一步步走到这步田地来的,报应!报应!”
下面再说说分析起来相对复杂一点的独立鱼。3月31日,我看到很多朋友都在转发独立鱼那篇阅读10万+的文章《又一部国产禁片在国外走红了》,于是在自己读后发了如下朋友圈:
这里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和刘小黛一样,对于这些我本人之前并未过多关注的所谓影评人,大家在留言中都有提到对方一向如此。那么问题就产生了,既然早有公论,那为什么没有人公开指出呢?这样的默许或者置之不理,是不是也是他们不需要规避风险干净手脚,反而越来越肆无忌惮风生水起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呢?
这里我要再次重申之前在文章中提到的观点:因为我们不在乎,所以那些考试作弊的同学就可以考取更好的大学拿到更高的奖学金,因为我们不在乎,所以那些擅长弄虚作假的人就可以走后门一路高升成为你的上司和领导,因为我们不在乎,所以你的孩子就会在这种不正之风之中耳濡目染忍气吞声乃至不能洁身自好做一个正直清白的人,因为我们不在乎,我们此刻就只能呼吸雾霾吃毒大米和地沟油,因为我们不在乎,就会有带鱼哲学小四座右铭和于丹鸡汤大行其道蔚然成风,因为我们不在乎……
尤其像独立鱼这篇公号,以介绍禁片的名义骗取公共认同(其实本片因为是海外制作,用禁片称谓本身就非常不严谨,更不要说什么国产禁片了),其实无非是哗众取宠的投机心理作祟罢了。连基本的版权意识都没有,还谈什么公共情怀和担当呢?这样的文章即使被禁,也不足为此享有加冕的荣光。正如我在回复那位提供给我这篇文章截图的朋友时所说:
所以,我不认同某些朋友因为这样的文章也是在传播优质文化和思想而默许其剽窃和抄袭的观点,如果这样,那与“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厚黑学何异?
说了这么多,有一个问题我还没有正式指出,就是独立鱼那篇文章究竟如何抄袭?请见下面两张截图:
同样是选取了那张叶海燕母女在荒野中相依偎的照片并配文字(因为手机截屏宽度所限,本人的《流氓燕谈流氓燕》一文截图中的第二张照片只露出局部一点,但依然可以看出与独立鱼一文中的图片是同一张,大家可对比),独立鱼所配文字是“其中有一幕,叶海燕和自己的女儿连同所有的家具行李一起,被弃置荒野。看得格外令人心酸。”而本人原文写的则是,“这其中最为令人悲愤的就是她和孩子连同所有家具行李被弃置荒野的一幕”。
不得不承认,单就行文而言,独立鱼的文字比本人的更加流畅和精巧,也更适于网上阅读的快节奏。但一个事实却无法否认,就是其在撰写这段文字的时候肯定是参考了本人的原文然后在其基础上加工的。而参考和加工本身当然也没有问题,但是不能原文照抄,比如“连同所有家具行李被弃置荒野”这个表述,也正是这几个字让我觉得眼熟,结果一对照才发现原文正是出自本人之手。
基于以上分析和朋友的留言反馈,我们差不多可以看出类似独立鱼这种操作手法,就是拼贴摘抄改头换面的大杂烩,正如朋友留言所说,“剧情溜一遍+微博豆瓣各处‘借鉴’一点评论”,我觉得这样的概括蛮准,只是我这里不想再委婉,而是直接把带引号的“借鉴”指认为“抄袭”,并愿意为此承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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